智慧消防!上海消防發布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聯網通知
智慧消防!上海消防發布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聯網通知
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意見》、《上海市消防條例》、《上海市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滬應急行規〔2020〕1號)等精神,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安委〔2020〕3號),將智慧消防作為提升城市治理現代化能級的重要手段,納入“一網統管”城市運行管理體系,為火災防控、區域火災風險評估、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提供強力技術支持,現結合實際,就全市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聯網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系統聯網范圍
本市下列范圍內建筑管理單位應按照《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技術標準》(DG/TJ08-2251-2018)要求設置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并將監控信息實時傳輸至市消防大數據應用平臺:
(一)設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建筑;
(二)設有固定滅火系統的建筑。
二、系統聯網方法
各建筑管理單位登陸上海消防數據對接平臺(http://iot.shxf-119.com/),按照《社會單位-用戶手冊》步驟,將本單位管理建筑的消防物聯網系統數據接入平臺。
三、系統聯網步驟
2021年底前,消防大數據應用平臺優先接入本市大型商業綜合體、超高層建筑消防物聯網系統數據;2022年以后,逐步擴大覆蓋范圍,接入其他建筑消防物聯網系統數據。
(一)大型商業綜合體
建筑面積5萬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購物、住宿、展覽、餐飲、文娛、交通樞紐等兩種或兩種以上功能于一體的城市商業綜合體(不包括住宅和寫字樓部分的建筑面積)。
(二)超高層建筑
建筑高度超過100米的公共建筑。
(三)其他建筑
其他應當設置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建筑。
四、系統聯網應用
(一)聯網單位應用
各建筑管理單位要積極應用上海消防數據對接平臺“社會單位”管理功能,掌握本單位管理建筑的消防設施運行、告警、維護等情況,及時維護、保養消防設施。
(二)管理部門應用
各級管理部門要按照市區兩級架構,將消防物聯感知數據聯通接入“一網統管”各級城市運行管理平臺,實現消防物聯數據融合共享、雙向賦能,為城市火災防控、滅火救援提供技術支撐。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海灣消防安全有限公司主營:GST海灣消防報警設備銷售,消防工程施工改造,氣體滅火、電氣/漏電火災、消防水系統施工安裝,售后維修保養,檢測,調試,海灣消防網站:http://www.vrjob.com.cn/;海灣消防服務熱線:4006-59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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