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灣公司-倉庫的安全疏散
3.8.1 倉庫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m。
3.8.2 每座倉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一座倉庫的占地面積不大于300m²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倉庫內每個防火分區通向疏散走道、樓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個,當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不大于100m²時,可設置1個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樓梯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3.8.3 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建筑面積不大于100m²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
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當有多個防火分區相鄰布置并采用防火墻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利用防火墻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必須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8.4 冷庫、糧食筒倉、金庫的安全疏散設計應分別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冷庫設計規范》GB 50072和《糧食鋼板筒倉設計規范》GB 50322等標準的規定。
3.8.5 糧食筒倉上層面積小于1000m²,且作業人數不超過2人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
3.8.6 倉庫、筒倉中符合本規范第6.4.5條規定的室外金屬梯,可作為疏散樓梯,但筒倉室外樓梯平臺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
3.8.7 高層倉庫的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3.8.8 除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多層戊類倉庫外,其他倉庫內供垂直運輸物品的提升設施宜設置在倉庫外,確需設置在倉庫內時,應設置在井壁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井筒內。室內外提升設施通向倉庫的入口應設置乙級防火門或符合本規范第6.5.3條規定的防火卷簾。
3.8 倉庫的安全疏散
3.8.1 本條的有關說明見第3.7.1條條文說明。
3.8.2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本條規定為地上倉庫安全出口設置的基本要求,所規定的安全出口數量既是對一座倉庫而言,也是對倉庫內任一個防火分區或某一使用房間的安全出口數量要求。
要求倉庫每個防火分區至少應有2個安全出口,可提高火災時人員疏散通道和出口的可靠性。考慮到倉庫本身人員數量較少,若不論面積大小均要求設置2個出口,有時會有一定困難,也不符合實際情況。因此,對面積小的倉庫規定了允許設置1個安全出口的條件。
3.8.3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本條規定為地下、半地下倉庫安全出口設置的基本要求。本條規定的地下、半地下倉庫,包括獨立建造的地下、半地下倉庫和布置在其他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倉庫。
地下、半地下倉庫難以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排煙困難,疏散只能通過樓梯間進行。為保證安全,避免出現出口被堵無法疏散的情況,要求至少需設置2個安全出口。考慮到建筑面積較大的地下、半地下倉庫,如果要求每個防火分區均需設置至少2個直通室外的出口,可能有很大困難,所以規定至少要有1個直通室外的獨立安全出口,另一個可通向相鄰防火分區,但是該防火分區須采用防火墻與相鄰防火分區分隔,以保證人員進入另一個防火分區內后有足夠安全的條件進行疏散。
3.8.4 對于糧食鋼板筒倉、冷庫、金庫等場所,平時庫內無人,需要進入的人員也很少,且均為熟悉環境的工作人員,糧庫、金庫還有嚴格的保安管理措施與要求,因此這些場所可以按照國家相應標準或規定的要求設置安全出口。
3.8.7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高層倉庫內雖經常停留人數不多,但垂直疏散距離較長,如采用敞開式樓梯間不利于疏散和救援,也不利于控制煙火向上蔓延。
3.8.8 本條規定了垂直運輸物品的提升設施的防火要求,以防止火勢向上蔓延。
多層倉庫內供垂直運輸物品的升降機(包括貨梯),有些緊貼倉庫外墻設置在倉庫外,這樣設置既利于平時使用,又有利于安全疏散;也有些將升降機(貨梯)設置在倉庫內,但未設置在升降機豎井內,是敞開的。這樣的設置很容易使火焰通過升降機的樓板孔洞向上蔓延,設計中應避免這樣的不安全做法。但戊類倉庫的可燃物少、火災危險性小,升降機可以設在倉庫內。
其他類別倉庫內的火災荷載相對較大,強度大、火災延續時間可能較長,為避免因門的破壞而導致火災蔓延擴大,井筒防火分隔處的洞口應采用乙級防火門或其他防火分隔物。 智淼君安(江蘇)消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http://www.vrjob.com.cn/
海灣消防安全有限公司主營:GST海灣消防報警設備銷售,消防工程施工改造,氣體滅火、電氣/漏電火災、消防水系統施工安裝,售后維修保養,檢測,調試,海灣消防網站:http://www.vrjob.com.cn/;海灣消防服務熱線:4006-598-119
3.8.2 每座倉庫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一座倉庫的占地面積不大于300m²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倉庫內每個防火分區通向疏散走道、樓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2個,當防火分區的建筑面積不大于100m²時,可設置1個出口。通向疏散走道或樓梯的門應為乙級防火門。
3.8.3 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當建筑面積不大于100m²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
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當有多個防火分區相鄰布置并采用防火墻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區可利用防火墻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必須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8.4 冷庫、糧食筒倉、金庫的安全疏散設計應分別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冷庫設計規范》GB 50072和《糧食鋼板筒倉設計規范》GB 50322等標準的規定。
3.8.5 糧食筒倉上層面積小于1000m²,且作業人數不超過2人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
3.8.6 倉庫、筒倉中符合本規范第6.4.5條規定的室外金屬梯,可作為疏散樓梯,但筒倉室外樓梯平臺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
3.8.7 高層倉庫的疏散樓梯應采用封閉樓梯間。
3.8.8 除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多層戊類倉庫外,其他倉庫內供垂直運輸物品的提升設施宜設置在倉庫外,確需設置在倉庫內時,應設置在井壁的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井筒內。室內外提升設施通向倉庫的入口應設置乙級防火門或符合本規范第6.5.3條規定的防火卷簾。
條文說明
3.8 倉庫的安全疏散
3.8.1 本條的有關說明見第3.7.1條條文說明。
3.8.2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本條規定為地上倉庫安全出口設置的基本要求,所規定的安全出口數量既是對一座倉庫而言,也是對倉庫內任一個防火分區或某一使用房間的安全出口數量要求。
要求倉庫每個防火分區至少應有2個安全出口,可提高火災時人員疏散通道和出口的可靠性。考慮到倉庫本身人員數量較少,若不論面積大小均要求設置2個出口,有時會有一定困難,也不符合實際情況。因此,對面積小的倉庫規定了允許設置1個安全出口的條件。
3.8.3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本條規定為地下、半地下倉庫安全出口設置的基本要求。本條規定的地下、半地下倉庫,包括獨立建造的地下、半地下倉庫和布置在其他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倉庫。
地下、半地下倉庫難以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風,排煙困難,疏散只能通過樓梯間進行。為保證安全,避免出現出口被堵無法疏散的情況,要求至少需設置2個安全出口。考慮到建筑面積較大的地下、半地下倉庫,如果要求每個防火分區均需設置至少2個直通室外的出口,可能有很大困難,所以規定至少要有1個直通室外的獨立安全出口,另一個可通向相鄰防火分區,但是該防火分區須采用防火墻與相鄰防火分區分隔,以保證人員進入另一個防火分區內后有足夠安全的條件進行疏散。
3.8.4 對于糧食鋼板筒倉、冷庫、金庫等場所,平時庫內無人,需要進入的人員也很少,且均為熟悉環境的工作人員,糧庫、金庫還有嚴格的保安管理措施與要求,因此這些場所可以按照國家相應標準或規定的要求設置安全出口。
3.8.7 本條為強制性條文。高層倉庫內雖經常停留人數不多,但垂直疏散距離較長,如采用敞開式樓梯間不利于疏散和救援,也不利于控制煙火向上蔓延。
3.8.8 本條規定了垂直運輸物品的提升設施的防火要求,以防止火勢向上蔓延。
多層倉庫內供垂直運輸物品的升降機(包括貨梯),有些緊貼倉庫外墻設置在倉庫外,這樣設置既利于平時使用,又有利于安全疏散;也有些將升降機(貨梯)設置在倉庫內,但未設置在升降機豎井內,是敞開的。這樣的設置很容易使火焰通過升降機的樓板孔洞向上蔓延,設計中應避免這樣的不安全做法。但戊類倉庫的可燃物少、火災危險性小,升降機可以設在倉庫內。
其他類別倉庫內的火災荷載相對較大,強度大、火災延續時間可能較長,為避免因門的破壞而導致火災蔓延擴大,井筒防火分隔處的洞口應采用乙級防火門或其他防火分隔物。 智淼君安(江蘇)消防工程技術有限公司http://www.vrjob.com.cn/
海灣消防安全有限公司主營:GST海灣消防報警設備銷售,消防工程施工改造,氣體滅火、電氣/漏電火災、消防水系統施工安裝,售后維修保養,檢測,調試,海灣消防網站:http://www.vrjob.com.cn/;海灣消防服務熱線:4006-59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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