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探測器的量程和報警設定值的規定要求
可燃氣體探測器的量程和報警設定值應符合以下規定:
a)測量范圍在3%LEL~100%LEL之間的探測器,其量程上限應為100%LEL,低限報警設定值應在5%LEL~25%LEL范圍,如具有高限報警設定值,應為50%LEL。低限報警設定值如可調,應在5%LEL~25%LEL范圍內可調。
b)探測一氧化碳的探測器,其低限報警設定值應在150×10-6(體積分數)~300×10-6(體積分數)范圍,如具有高限報警設定值,應為500×10-6(體積分數)。低限報警設定值如可調,應在150×10-6(體積分數)~300×10-6(體積分數)范圍內可調。
c)測量范圍在3%LEL以下的探測器和測量范圍在100%LEL以上的探測器應由制造商規定其量程和報警設定值。
d)探測器使用說明書中應注明量程和報警設定值等參數。
依據:GB15322.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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